來源: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穗建筑〔2021〕295號
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住房城鄉 建設部辦公廳等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建辦市〔2018〕57號)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全面排查處理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違法違規“掛證”行為的通知》(粵建市函〔2019〕754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對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我局在工程招投標領域集中梳理了一批違法違規“掛證”行為的線索,現就有關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掛證”線索信息將通過廣東省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專項整治管理系統(http://210.76.74.217/RegDup/)推送,請各有關單位及時查收系統信息。
二、各有關單位應高度重視本次整治工作,積極主動配合,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的20個工作日內完成自查自糾并按附件《整改佐證材料目錄》的要求在系統提交佐證材料。
三、逾期未按要求整改的或者整改仍不滿足要求的,我局及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附件:整改佐證材料目錄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