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穗建筑〔2021〕52號
各有關單位:
為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貫徹落實《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廣州市人民政府令178號),我局就部分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核準事項委托區住建部門實施的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 委托事項范圍
(一)委托各區住建部門實施部分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事項,委托范圍包括: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核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海洋石油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不分等級資質。
(二)委托各區住建部門實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核準事項。
二、交接時間
(一)2021年3月8日零時零分起,辦理上述資質核準事項的企業(機構)應分別直接向企業(機構)工商注冊地址所屬區的住建部門提出業務申請。
(二)為妥善做好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事項委托下放工作,省“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將于2021年3月1日零時零分至3月8日零時零分進行系統調整。調整期內,暫停接收我市企業(機構)通過省住建廳“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對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核準事項的業務申請,已報送的業務申請將繼續由我局辦理。
三、辦理要求
各區住建部門應在省住建廳“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實施上述資質核準事項,嚴格遵循法律法規,并及時在省政務服務事項系統上調整認領事項,發布辦事指南,確保委托事項有序開展。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