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粵建質函〔2021〕182號
各地級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廣州、深圳、佛山、惠州、東莞、中山市交通運輸局,佛山、東莞市軌道交通局,廣州、深圳、珠海、河源、東莞、中山、陽江、湛江、茂名市水務局,清遠市水利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深圳市實施的決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81號),現將委托廣州、深圳市實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證書核發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委托事項
(一)事項范圍及承接部門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證書核發委托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實施。
(二)交接時間
1.3月15日零時零分起,辦理上述省級行政職權事項的廣州、深圳企業分別直接向廣州、深圳相關部門提交申請;其余19個地級市相關企業仍向我廳申請辦理;住所地位于廣州、深圳的中央直屬和省屬建筑施工企業,可選擇向注冊地承接部門申請辦理或向我廳申請辦理。
2.我廳將于2021年3月15日零時零分調整啟用“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管理系統”,全省建筑施工企業(包括廣州、深圳在內)可通過“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管理系統”申請辦理相關委托事項。
二、辦理要求
(一)廣州、深圳市的承接部門在“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管理系統”上在線實施我廳委托辦理的事項許可,并同期向社會公告辦事指南等相關辦理要求。
(二)廣州、深圳市的承接部門要加強受委托事項實施的監管工作,建立和完善申報信息核查管理、誠信管理以及許可申報依據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三公開”管理制度,按照辦事指南,依法依規認真開展委托事項的實施工作。
三、監督評估
我廳將加強對委托事項實施指導、監管和評估。委托和實施單位要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委托實施省級行政職權事項的通知》的職責劃分規定,認真履行職責。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