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穗建筑〔2020〕287號
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業監測與研究中心、各區住建局、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國土規劃和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建立健全建筑市場信用體系,規范施工和監理企業建筑市場和質量安全行為,加強信用動態監管,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廣州市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等規定,現就開展施工和監理企業建筑市場和質量安全行為信用記錄工作通知如下:
一、記錄對象
在本市轄區內開展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活動的施工和監理企業。
二、記錄內容
施工和監理企業在本市轄區內開展房屋建筑工程招標活動中的建筑市場行為和質量安全行為,符合《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業行為信用記錄清單》、《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監理行為信用記錄清單》(詳見附件1、2)所列情形的,予以記錄。
三、職責分工
?。ㄒ唬┦凶》砍青l建設局負責施工和監理行為信用記錄工作的管理和協調。
?。ǘ┦凶》砍青l建設局、市各監督管理機構、各區住建局按分工負責對施工和監理企業符合《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業行為信用記錄清單》、《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監理行為信用記錄清單》的行為予以記錄。
四、記錄系統和公示
施工和監理企業存在《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業行為信用記錄清單》、《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監理行為信用記錄清單》所列情形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各監督管理機構、各區住建局應當及時登錄管理系統予以記錄(操作手冊詳見附件3)。記錄提交后,施工和監理企業相關信息將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網站上公示。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完善施工和監理企業誠信綜合評價體系的通知》(穗建規字〔2018〕19 號)到期后,原評價標準有效扣分期內記錄的施工和監理企業不良行為、不規范行為、其他管理評價信息延續記錄并公示至有效期結束。
五、記錄異議的處理
被記錄人對記錄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向記錄實施單位提出,實施單位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后7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并書面答復,經復核后確認記錄有誤的,應予以糾正。被記錄人對實施單位的答復結果不滿意的,可書面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提出投訴,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于收到投訴件后10個工作日內調查并作出答復,經調查確認記錄有誤的,將責令記錄實施單位予以糾正。
六、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試行1年。
附件:
1.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業行為信用記錄清單.docx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8月26日
?。撓等耍亨嵨臈?,聯系電話:8312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