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粵建市函〔2019〕275號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廣東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稱“省級平臺”)歷史業績補錄工作,杜絕虛假業績信息,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加強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工程項目信息入庫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招函〔2018〕16號)要求,現就加強歷史業績補錄監的相關事宜管通知如下:
一、補錄的歷史業績,是指企業在廣東省范圍內依法承攬、真實有效、2018年7月16日前已取得施工許可且未在省級平臺入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或者已在省級平臺入庫,但參建單位業績環節信息不完整的工程項目。
2018年7月16日后辦理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應通過省級平臺新辦理施工許可方式自動采集,不再予以補錄。
二、歷史業績由企業在省級平臺向核發施工許可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補錄申請,具體流程見附件。
三、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按照不得將歷史業績受理、初審、審核崗位設置為同一工作人員的原則,對具有歷史業績受理、初審、審核權限的粵建通個人卡加強管理。各業務崗位人員不得將粵建通個人卡交給其他人使用。
四、歷史業績補錄工作人員發生變化的,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及時通過本級粵建通單位法人卡注銷已離崗人員的粵建通個人卡權限;發現具有歷史業績補錄權限的粵建通個人卡遺失的,須立即聯系省建設信息中心停止相關粵建通功能。
五、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制定嚴格的工作制度,防止虛假歷史業績通過歷史業績補錄進入省級平臺。對于在歷史業績補錄中弄虛作假的企業,負責受理工作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嚴肅查處,并在省級平臺公布其不良行為;對于利用虛假業績騙取企業資質的,應錄入省級平臺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
六、對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有關工作制度的建立、粵建通使用等方面的情況,我廳將不定期抽查,并對存在制度不全、責任不清、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地區進行通報批評。
原相關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附件:廣東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歷史業績補錄流程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2月11日